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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近年来有关部门职责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情况,拟对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拟列入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其中,准入类31项,水平评价类27项。
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职业教育法》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开展职业技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机构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所(站)送交本人。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取笔试。操作技能考核可采取工作现场操作、模拟现场操作、问题答辩等方式进行。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