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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制”确有进步之处,比如对于人才的认定,就不再仅仅局限于人才。另外,“海归”与“蓝领”、“护工”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是不是人才,“积分”上一决高下,而不是主观地认为“海归就是好,就是好”。
“积分落户制”确有进步之处,比如对于人才的认定,就不再仅仅局限于人才。另外,“海归”与“蓝领”、“护工”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是不是人才,“积分”上一决高下,而不是主观地认为“海归就是好,就是好”。对人才的认定更加务实,评价人才的体系也更加客观、科学,这是“积分落户制”的亮点所在,这对于保障公平是有积极意义的。从户籍改革的角度来看,这项举措能给外地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相对于一些地方的“户籍堡垒”来说,用公平竞争的方式来打破这个堡垒,也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技术型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本市认定的任期内高层次人才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2.持有效期内的深圳市鹏城优才卡且符合相关规定的。
3.具有正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或具有副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技能型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或获得“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的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的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通过网站公布本年度全市积分类人才引进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未进入本年度积分类人才引进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可在下一期积分类人才引进申报时段内重新申请,重新申请时需符合积分引进条件。公示期内申请人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业务权属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复核,同时提交相应复核材料。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居住年限指标积分是由相关系统自动核算的,因早期尚未建立相关信息系统,该手工填写的居住证明无法被计入居住年限并积分。如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核发的手工填写《暂住证》或其他形式的居住证件或证明,可在窗口申请时提供,也可在积分核定后,到各地异议受理窗口进行异议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