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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代办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的企业申办:保安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申请条件:1.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2.企业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 6000平方米,企业经营场地应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求。3.具备必要的拆解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求。4.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专--业--技--术--人员的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一般指持有报废汽车拆解工证和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专项技术证的人员。国家相关法规有持证上岗规定的,相关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遵守规定持证上岗。5.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6.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消防设施。7.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8.具备电脑、监控等办公监管设施。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证申报材料有关要求:(一)申请人应提交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其中县级商务局保存一份),编制目录、页码,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二)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复印件与原件应同时携带,原件经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经办人员核实确认后退回。(三)所有复印件均须有申请人签名盖章,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原件、复印件、电子文档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并在核对原件无误后,签署核对人姓名并加盖核对章。(四)纸质材料中,1份材料有多页的,除页盖章外,还应每5页内加盖1个申请人的骑缝章。
————— 认证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