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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货物运输鉴定报告,货物运输鉴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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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货物是指容易引起燃烧、爆炸、腐蚀、中毒或有的物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容易造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采用防护设施与措施的货物。 危险货物包装是指盛装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通常包括容量不超过450升、净重不大于400公斤的包装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容器(大包装)等,另外还包括压力容器、喷雾罐和小型气体容器,便携式罐体和多元气体容器等。
货物运输危险品运输注意事项: 1、装运危险品应有固定的车辆和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工,、押运证、准运证等要;行驶中要按照的路线,不得在繁华闹市中行驶、停靠。 2、要做好危险品装运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防止痛车投入营运。车辆状况符合安全要求,尤其是安全防护装置保持良好性能,做到有遮阳、防雨、防散失设备或用具,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上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宇样的旗号。 3、运输过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车辆,再装其他危化品前,清扫洗刷干净。清洗时要在安全的地方,严禁明火,使用安全洗刷工具,残渣残液和废水不得随意排放,要安全妥善处理。 4、装运货物前应严格检查,特别是要检查各种容器的腐蚀情况,各种卸压阀、紧急切断装置、遮阳物及消静电等装置是否失灵、损坏。对包装不牢、破损或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及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等,不得装运。 5、装卸场地平坦畅通,夜间装车条件要好;严禁野蛮装卸。装卸危化品货物时车辆发动机应灭火。装卸工人应注意防护和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轻装轻卸,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吊装设备牢靠,防止拖拉、滚翻、震动、摔倒、重压、摩擦。
普通货物运输包装标准包括: ①货物包装要求坚固、完好、轻便,在一般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件漏出散失。因码垛、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伤害人员或污损飞机、设备及其他物品,由于托运人的原因货物包装不良污染飞机及其他物品,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向承运人支付污染处理费。 ②包装的形状除应适应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堆放和便于计算数量;包装外部不能有的棱角及钉、钩、刺等;包装要清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污染。 ③民用运送的货物,禁止使用带有碎屑、草袋等材料做包装或草绳捆扎,包装内的衬垫材料不得外漏。 ④使用旧包装时,除掉原包装上的旧标志和标贴。 ⑤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⑥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要求托运人改进或重新包装后方可接收。如有下述货物包装情况不能接收:包装严重变形或已破损;铁腰子变形或松动;包装上有渗漏或浸湿痕迹;包装内货物晃动或有破碎声音;桶上有裂缝或桶盖松动;袋装货缝口松散;有异味散出。 ⑦承运人对托运人托运普通货物的内包装是否符合要求,不承担检查责任。 ⑧对于收运的货物,解除其包装上任何易被涂改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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