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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标准编辑
我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于2002年3月18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其内容有十章五十七条,包括从产前(如种子品质标准化)、产中(如生产技术管理各个环节标准化)到产后(如加工、贮运等标准化)的全过程,都要遵循规范,从而形成一套完整而有科学的管理体系。
实施意义编辑
通过GAP认证,能够提升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生产出、安全的农、畜产品,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
通过GAP认证,将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条件。GAP认证已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实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正在成为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增强国际互信,消除技术壁垒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GAP认证的企业将在欧洲的EUREPGAP网站和/或我国认证机构的网站上公布,因此,GAP认证能够提高企业形象和度。
通过GAP认证的产品,可以形成品牌效应,从而增加认证企业和生产者的收入。
通过GAP认证,有利于增强生产者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通过GAP认证,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增加自然界的生物多样性,有利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和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认证类别: 一、农业生产经营者认证 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申请一个或多个模块的认证。农业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查,应进行完整的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内部检查,在外部检查时将检查记录提供给外部检查员进行审核。 认证机构的外部检查——认证机构对已获认证农业生产经营者及其所有适用模块的场所,每年至少实施一次通知检查。获证农业生产经营者,发证机构每年至少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实施额外的不通知检查。
————— 认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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