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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批号由日号和分号组成。日号是一组表示生产日期的6位数字,分号则以一短横线与日号相连结,其编制方法由生产单位根据生产的品种、工艺等情况自行确定。如:批号980113-12,其中980113是日号,表示该批产品的生产日期是1998年1月13日,12是分号,其表示的意义只有生产者知道。
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 在办理批号过程中,有一些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需要注意: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准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申请批号前,需要确保产品生产符合相关法规和质量要求。办理批号的时间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需要提前了解并准备如果申请批号被驳回,需要根据驳回原因进行整改和重新申请。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向质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质监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的出具接收材料回执,不属于备案范围、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补正材料:3,质监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备案,并发备案通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备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