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审计评职称论文著作要求?破格评难吗?
湖南省审计师职称申报评价办法
九条论文著作条件。论文著作经两位具有副以上技术职称的鉴定为有较高学术价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经济学CSSCI、 管理学CSSCI、 法学CSSCI等期刊发表1篇以上;或在国际统一刊号(ISSN).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期刊、《中国审计报》上发表3篇以上,其中在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以上,均不能少于2000字(2人以上或者以课题组名义发表的,其排名须在位).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有统一书号(ISBN)的审计或相关著作、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审计教材,本人立撰写2万字以上。
(三)获得审计理论研讨会三等奖以上或省级审计理论研讨会二等奖以上的且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视同在国内公开发行的非核心类期刊上发表。
十二条破格申报审计师职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审计工作满8年,主审的审计项目被省级以上审计机关评为审计项目。
(二)在审计岗位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被授予省级以上审计工作者或劳动称号,主持工作或为主承办工作的审计机构被授予省级以上审计工作集体称号。
(三)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有到见解或理论创新,对审计或相关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其成果经国内同行鉴定,被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或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审计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或担任公开出版的审计著作、译作、省以上范围通用的审计教材撰稿者,撰写8万字以上。
(四)在审计实践中,进行审计技术方法改革和创新,切实解决审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同时该审计技术方法得到审计署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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