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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7日,丹麦在其公报(Lovtidende A)上发布了2020年5月25日*681号法令“关于食品接触材料条例和违反欧盟相关法规的刑法典的执行令”,以禁止在纸和纸板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使用PFAS化学品。2020年7月1日起,在丹麦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制品将不得使用全氟及多氟化合物
面对在食品接触材料领域对PFAS管控越来越严的趋势,建议除了继续做好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等典型PFAS物的管控外,还需要加强管控相对高风险PFAS物质。
什么是PFHxS及其盐和相关化合物?
目前法规所管控的“全氟己基磺酸(PFHxS)、其盐类和PFHxS相关化合物”是指以下内容:
a. 全氟己基磺酸(CAS号:355-46-4,PFHxS),包括支链异构体;
b. 它的盐;
c. 任何含有化学部分C6F13SO2-作为其结构元素之一并可能分解为PFHxS的物质。
2021年12月31日,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环保办公室(OEHHA)将全氟壬酸(PFNA)及其盐类添加到加州第65号提案(《1986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的致生殖毒性危害的物质清单中。
2021年12月14日举行的公开会议中,生殖毒性鉴定(DARTIC)基于公认接受原则的科学测试验证,认定全氟壬酸(PFNA)及其盐类具有导致男性生殖毒性的危害。
PFNA及其盐类添加到加州第65号提案清单后的12个月内发生的暴露将豁免加州第65号提案警告标签的要求。因此,根据加州第65号提案的要求,从2022年12月31日开始,拥有10名或更多员工的公司销售含有 PFNA及其盐类的产品,且暴露量超过“安全限值”时,将需要为该产品提供清晰合理的警告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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