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电子招投标 |
面向地区 |
全国 |
竞争性谈判项目中,谈判小组在资格性审查时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不足,供应商能不能现场补充材料?
答:不能现场补充。法律依据为《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拒收。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现场踏勘是投标者经过的投标程序。按照国际惯例,投标者提出的报价单一般被认为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编制的,一旦报价单提出之后,投标者就无权因为现场勘察不周,情况不了解不细或因素考虑不全面而提出修改投标、调整报价或提出赔偿等要求。
踏勘现场是指招标人组织投标申请人对工程现场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进行的现场勘察,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投标申请人踏勘项目现场,但招标人不得单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评标准备
评标的评标工作中起动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提前准备评标有关材料和机器设备。评标准备工作包括:
标书以及澄清与修改、合同价文档、投标纪录等(或资格预审文档以及澄清与修改、资质审查汇报);
所有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办理文档);
电脑、打印机、投影仪、计算器等设备;
电子评标时,如期完成电子评标系统软件调试;
定编评标有关比照和评分表格等材料。
有关工作人员手机上、上外网终端设备等电子器件通讯设备在评标期内理应统一存放;
为投标人回应投标书做好有关提前准备。假如由评标与投标人即时沟通交流的,应选用方式方法防止泄漏评标组员的信息;
投标全过程当场同步录音录像,以备监管单位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