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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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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审批依据: 《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2021年车辆报废年限新规定
根据《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年限新标准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十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7月31日,商务部审议通过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并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同意,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 认证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