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代办全国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面向地区 |
全国 |
(一)内资企业申报材料1.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申请表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 法人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 三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书
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除演出经纪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但是,文艺表演团体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可以邀请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
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
(三)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内无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记录。
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在非歌舞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歌舞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演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所需条件:
1.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演出经纪”
2.法定代表人需要是中国大陆公民,且股东没有外资
3.需要有三名专职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