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下面我们就来就了解一下天津单位如何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继续存续,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当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重新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根据《全国会关于修改<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中华共和国令第73号)以及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的规定,全国现已全面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需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即日起应当依法向企业注册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劳务派遣业务。

哪些企业需要天津劳务派遣?如果企业把自己的员工派到其他公司工作,但这个员工本质上仍然是属于企业的,那么企业就需要有劳务派遣,否则,不能运营该类型的工作,也没有企业愿意选择你的劳务派遣业务。想要获得天津劳务派遣,我们还需要了解一下天津劳务派遣的申请条件以及办理流程,知道这些,企业才能知道如何准备、如何获得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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