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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户口人才入户条件,惠州人才入户,惠州户口办理,惠州入户条件 |
面向地区 |
全国 |
1、先到人社部门领取并填好《人才引进承诺书》、《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然后回自己单位盖章。
2、带上相关资料回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一般5个工作日),带着审核通过的回执和相关材料到户政支队审批。
惠城中心区人才入户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引进单位盖章,并粘贴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可登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页面右侧“公共服务”-“资料下载”进行下载);
(3)申请人在惠城区所属引进单位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记录证明2份(由社保或地税部门打印并盖章,其中人才中心只收取一份,一份自己留存给市公安部门入户审批备用);
(4)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不受社保条件限制);
(5)引进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原件相符的公章);
(6)申请人的学历或技术、技能资格证书材料,其中:
①学历型人才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教育部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打印交打印件);
②技能型人才提供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技术型人才提供初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惠州市家庭团聚入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一)夫妻投靠的,以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父(母)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已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照顾父(母)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三)父(母)投靠子女的,以子女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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