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商标注册,申请商标,菲律宾商标注册,知识产权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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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版权申请地区 |
国外专利版权申请 |
菲律宾商标注册代理
菲律宾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菲律宾是《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二、商标申请
目前,菲律宾采用尼斯分类第10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菲律宾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颜色、字母、数字等。
若申请人非菲律宾居住的,须委托本国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若声明权的,需提供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英语翻译。
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2.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4.恶意注册;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菲律宾商标注册目前需要一年左右;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大大延长。
三、商标维护
菲律宾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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