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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年限指标积分是由相关系统自动核算的,因早期尚未建立相关信息系统,该手工填写的居住证明无法被计入居住年限并积分。如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核发的手工填写《暂住证》或其他形式的居住证件或证明,可在窗口申请时提供,也可在积分核定后,到各地异议受理窗口进行异议核查。
积分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社区)集体户的先后顺序确定,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提前确定拟落户地,以便在申请时准确填写拟落户地址。
提醒:1.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2.落户地是城镇住宅房,军产房、非住宅房、商业用房、集体土地住宅不予办理落户。3.落户人才集体户的需档案存放在该人才服务机构。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预审公示通过后6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如预审公示通过后至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不足60日的,须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真实、准确、、形式符合规定、积分核算达到100分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基本条件有六点: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大专以上学历;
4、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
5、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6、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积分入户的政策怎么样,积分不够怎么办
1、社保每满一年加7分,60分封顶
2、成人教育大专学历加60分,本科学历80分,全日制大专学历加70,本科学历90
3、房产红本在手的30分,没红本的20分
4、居住证每满一年加1分,10分封顶(PS:房产加分则居住证不加分)
5、献血一次加2分,5分封顶
6、35岁以下年龄可加5分,35岁——40周岁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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