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
面向地区 |
全国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要求: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 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公司。
二、 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公司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与资金实力。
三、 互联网经营客户的信誉。
四、 有网站经营的相关发展计划。
五、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六、 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七、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得为外资公司或带有外资背景(包括港资,台资)的公司。
备案方法:一般情况下我们都是通过接入商代备案的方式完成备案,我们需要按照通讯管理局要求提交资料到接入商备案部门,由接入商备案部门对我们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当我们的资料通过初审后由接入商将我们提交的域名备案信息提交到当地的通讯管理局进行审批。
目前主流的接入商有: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至于如何选择接入商具体还需要根据你所选择的服务器提供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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