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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绿色工厂需按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与自评价报告,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自评价进行指标性评价,并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
(1)省工信厅发布征集通知
(2)企业报名
(3)市、县工信部门筛选推荐
(4)企业根据《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要求进行自评,编写自评价报告
(5)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自评价报告对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并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
(6)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市级工信部门,交由省工信厅审批
(7)省工信厅将推荐名单报送到工信部
(8)工信部进行评审,并将名单对外公布
按照《管理办法》,参评智能工厂的企业其智能工厂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在设计数字化领域,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要求在80%以上。设备智能化领域也有严格要求,其中数控装备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5%以上,数字化车间不少于2个;人机智能交互,应用工业机器人不少于5套;实现智能制造的生产模式。
数字化车间要求稍低。企业数字化车间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万元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半),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具备数字化生产线的基本要求,数控装备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0%以上,全自动化生产线不少于2条(流程制造业不少于1条),同时获评市级及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评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将享受到政策甜头。《管理办法》规定,市级主管部门以u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免费顶层设计服务,企业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