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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此举意味企业工商年检制度将正式告别历史舞台。根据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
年检报告书;企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年度报告是指公司整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5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公司年度报告中应披露的信息作了详细的规定。
打印验照申报表并提交书面材料。个体工商户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网上申报系统将根据验照申报表中设置的必输项进行判断,不符合要求的,自动提示个体工商户进行补充、修改;符合要求的,提示个体工商户申报成功,并显示打印验照申报表按钮。个体工商户打印《申报意见书》和《验照申报表》,携带《申报意见书》所列材料,在2013年5月31日之前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工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验照复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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