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日喀则农田复垦方案,哈萨克农田复垦方案,农田复垦方案 |
面向地区 |
全国 |
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中所涉及到的规范性引用文件,GB3100-3102量和单位;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中所涉及到的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规范、GB/T1645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中所涉及到的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8337. 2-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9231-2003土地基本术语、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UDC-TD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中的总则,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应总体遵循以下原则:凡已经或可能对土地造成损毁的生产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复垦义务人应重新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以及按有关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矿权项目,编制报告书,并填写报告表。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可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时,生产建设服务年限超过5年的生产建设项目除编制复垦方案服务年限内的总体复垦工作安排外。
还应详细编制个5年的阶段土地复垦计划,明确此阶段具体土地复垦任务及 费用安排;不超过5年的生产建设项目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深度。
采用类比方法调查收集项目周边地区可借鉴的土地复垦工程案例,包括土地损毁类型、复垦标准和措施、资金投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