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蓄水容器涉水批件办理,河北省无负压供水设备涉水批件办理,河北省省级涉水卫生许可批件,涉水批件发证部门 |
面向地区 |
为什么要办“涉水批件”?
很多生产商也许都知道,只有办理了涉水卫生批件,才能进行生产,可是对于办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知之者甚少。国家规定,涉水产品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现由下放的省卫生部门颁发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领到“批件”后才能制造、销售和使用,而制造和销售无证涉水产品属非法并将被取缔和处以罚款。这是确保涉水产品卫生安全、产品质量的必要措施,更是确保用户饮水安全、身体健康的必要措施。对涉水产品生产厂家来说,这是合法生产、合法销售的步,也是十分关键的一步。
对涉水产品经销商来说,不但要选一个好的品牌,更要查验该品牌、该型号产品是否有“涉水批件”,批件内容是否与实物相符,这样才能合法销售。否则,一旦有人举报,一旦工商、卫生部门例行执法检查,查出经销没有卫生批件的产品,产品就会被查封,经销商会被处以罚款。对用户来说,只有购买有涉水批件的净水机,质量才有。否则,不但无益甚至可能有害健康。
现在各位看官对于怎么选净水机,是不是成竹在胸了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分类和产品范围,我部组织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对列入《目录》的产品进行卫生行政许可。对已受理,但未列入《目录》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并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已获得卫生行政许可批件,但未列入《目录》的产品可继续使用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到期后,原批准机关不再受理该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并注销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根据《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涉水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暗示具有防治疾病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以及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内容。
(三)“酸性水”“碱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内容。
(四)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
在一些净水产品的宣传中,由于采用了某种特殊材质,净水器除了净水外,还往往宣传带着具有理疗、治病等特殊疗效。根据规定,净水器不允许添加功能性材料,也不允许宣传除净水作用外的其他功能,更不允许宣传有任何治疗疾病的疗效。所以,我们不要轻信商家的夸大、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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