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信用评估联系方式,信用评估,信用评价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包括:工商记录、税务记录、其他监管与公用事业记录、财务记录、经营记录、信用记录。通过二级指标及权重,结合企业所在地部门征信记录,计算技术测评分数。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贷款卡、进出口许可证、及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2提供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当年度没有进行审计的,要提交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近年来已获的自主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资质许可、新产品鉴定、科技进步奖、产品证书等各项荣誉的复印件;4通过的各种认证,以及获得的有关资质等级证书(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等)、社会荣誉/获奖证书(如供应商、客户、银行、工商、税务、股东的评价)证明复印件;5目前的组织结构图(包括各部门岗位设置、各岗位职责说明);相关制度(包括公司章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的书面文件和文件目录清单;6在企业简介、业务发展、产品市场定位(产品的介绍、产量、产能等)、未来市场前景、发展战略等方面规划及方案的情况说明(如有请详述);7其他相关证明企业信用的文件或材料。
完善失信信息共享制度。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整合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失信信息,记于同一主体名下,建立完整的主体信用档案。国家和地方各级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将归集整合后的信用信息与各级部门和参与联合惩戒的实施单位充分共享,为跨地区、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提供支撑。加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