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水资源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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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应遵循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以及水资源相关规划、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应符合符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要求,在不损害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的条件下进行。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程序包括准备阶段、报告书编制与审查阶段,对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或水源条件较为复杂的,还应包括工作大纲编制阶段。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应确定现状水平年,其选取应具代表性。宜取近年份,并考虑水文情势的资料条件,避免特枯水年和特丰水年。
应附图说明水资源论证范围,并根据取水水源类型、取水规模、取水影响和退水影响的对象与程度,有针对性地选择图注内容。
公共供水取水范围图应在行政区划图上标注公共供水工程或企业的位置、供水范围、供水面积、供水管网、重要用水户以及公共供水工程或企业的取水水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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