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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投标文件密封有问题应如何处理
开标前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时,如果发现密封被损坏,或与递交时的密封状况不一致,应在开标记录上如实记录密封完整或损坏情况,由所有投标人确认。但是,开标和评标仍应正常进行。
在开标正常进行的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就投标文件密封损坏的问题进行调查。如果投标文件虽然密封损坏但并未造成投标信息外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对招标组织工作进行改进,招标投标活动继续正常进行;如果由于密封损坏造成信息外泄,其他投标人利用了外泄的信息造成了招标的不公平,或者发现有工作人员与投标人串通的情形,则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该重新招标,同时应将发现的违法情形向财政部门、纪检部门甚至检察机关报告。
《采购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在实际操作中,整个招标废掉的并不多,而个别或几个投标人报价超预算的却常见。而对于报价超预算的投标人,有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为废标,有的则在评审时将经济分视为零,实际上也就失去了竞争力。在采购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不同的投标人选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一产地、同一商家的货物投标,而价格却相差甚远;相同的企业资质,相等的工程量,而工程费报价却差别很大。还有的投标人对项目跟踪了几年,对采购人的需求也熟悉,终却因价格过高而错失良机
作为投标人,应该如何防止废标呢?
主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1、加强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如果大家都能加强对这些采购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就会从思想上重视招标采购,增强防范废标意识,就会熟知哪些环节容易发生废标,哪些环节应当谨慎操作,从而不会人为地发生废标的情形。
所以,加强招标采购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应当成为时刻坚持的一项工作任务,尤其是在每次开标前,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人和投标的供应商一起学习上述法律法规,并对应注意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强调,非常必要,这等于为采购当事人各方防止废标,注射了一剂“预防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