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通辽排污口论证,哈萨克排污口论证,排污口论证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排污口论证,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的规定,为规范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排污口论证,论证目的,分析入河排污口有关信息,在满足水功能区(或水域)保护要求的前提下,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和第三者权益的影响。
排污口论证,论证工作程序,充分考虑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初步方案,采用数学模型模拟的方法,预测入河废污水对水功能区(水域)的影响及范围。
排污口论证,项目概况,对于市政入河排污口,主要说明服务人口、服务面积等。扩大和改建的入河排污口,应说明其建设项目的变动(扩建、改造等)情况。
排污口论证,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浓度、总量,详细说明入河排污口拟排的废污水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对应的排放总量,
排污口论证,温排水应有温水排放量和温升数据。对于排放有毒有机物(包括“三致”物质)的应详细论证调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