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蓄水容器涉水批件办理,河北省省级涉水卫生许可批件,涉水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净水器涉水批件办理 |
面向地区 |
二、防护材料
(一)环氧树脂涂料。
(二)聚酯涂料(含醇酸树脂)。
(三)丙烯酸树脂涂料。
(四)聚氨酯涂料。
根据《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涉水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暗示具有防治疾病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以及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内容。
(三)“酸性水”“碱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内容。
(四)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
在一些净水产品的宣传中,由于采用了某种特殊材质,净水器除了净水外,还往往宣传带着具有理疗、治病等特殊疗效。根据规定,净水器不允许添加功能性材料,也不允许宣传除净水作用外的其他功能,更不允许宣传有任何治疗疾病的疗效。所以,我们不要轻信商家的夸大、虚假宣传。
国际相关标准中的要求
AIB 统一检查标准中 5.27.1.6要求提供可与食品接触的许可证明文件。如提供NSF认证资料。
IFS Food中4.17.2对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和工具都要有符合性证明。
BRC中4.6.2也是要求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要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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