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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65提案就多种含铅和镉的消费品达成了一系列和解决议。部分涉及铅的决议允许提供加州65提案警告标签作为替代方案。
加州65提案(Prop 65),即《1986安全饮用水与有毒物质提案》,是一项于1986年经加州居民通过的提案。该项提案要求加州建立一份已知具有致癌、致先天畸形或生殖毒性危害的化学物质清单。加州65提案清单于1987年发布,现已涵盖了约900种化学物质。
除非另有豁免,否则自1988年以来,在加州经营的公司在知情并有意将任何人暴露于铅或镉之前,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
2019年,针对65号提案的各种消费产品中的铅或镉达成了和解决议,包括宠物雨衣(见表1)。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条目允许重新调整铅含量和铅释放,并以警告标签作为替代方案。此外,条目4的相关方允许对珠宝中的镉进行严格的重新调整。
提案的核心要求:
1) 不容许将提案列明的危险物质排放到引用水里。
2) 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对列明的物质,警告,除非暴露含量特低,不会造成风险)。
警告标签可以贴在产品上,放在工作场所、零售商店,或者分发通知,在报刊刊印,一般建议贴在产品上。标签主要内容是描述该产品含铅。
1、加州65法规对玩具产品的要求:2008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针对铅和邻苯二盐对使用或操作玩具或其它儿童产品的使用者的暴露达成协议裁决。裁决规定,制造商在加州销售的特定产品不得含有铅和邻苯二盐。
“不含邻苯二盐”是指,特定产品中邻苯二盐DEHP(邻苯二二(2-乙基)己酯)、BBP(邻苯二丁基苄基酯)、DBP(邻苯二二丁酯)、DIDP(邻苯二二异葵酯)和DnHP(邻苯二二正己酯)每种的含量不超过0.1%(1,000ppm)。 “不含铅”是指,特定产品中:
(i) PVC部件的铅含量小于0.02%(200ppm);并且
(ii) 可接触到的非PVC部件铅含量小于0.06%(600ppm)。
“特定产品”包括:
(i) 为6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被6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以及
(ii) 为3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用于促进3岁以下儿童睡眠、放松、修饰、卫生、喂食或辅助3岁以下儿童吮吸或磨牙的“儿童护理品”。
备注: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不意味着符合加州Proposition 65的要求。Proposition 65有关邻苯二盐的要求包含了DnHP,而这种物质在《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中并未提及。另外,根据Proposition 65规定,PVC部件的铅含量不得超过0.02%(200ppm),而将于2009年2月10号生效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要求底材的铅含量限值为0.06%(60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