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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申请,厦门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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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软件著作权基本概念】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或者其他权利人依 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 有权利和国家优惠政策。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 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 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 软件著作权登记类型】 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 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 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 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属】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 料。 【 软件著作权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一份(网上填报)。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时,点 击"我是著作权人"和"我是申请人"后,公司信息将自动从注册信息中导入。 《填表说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