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代办,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代办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第四条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二)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三)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发改、经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职责,便于市、县各相关部门实践操作。强化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列入行业管理工作内容,明确依法依规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统筹考虑推进行业日常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商务、发改、经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行业管理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实施部门联合监管。明确工作方式。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实施细则》规定,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和对发现问题实施回头看的工作要求。推进建立资质企业信用档案,结合检查结果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工作协调。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需提交哪些材料?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在完成项目建设且具备申请条件后,书面向省商务厅或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提出申请。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二)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
商务部网站消息,汽车后市场是指已售汽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或服务活动。2020年,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稳定向好,汽车后市场消费持续复苏,二手车交易量有序回升,汽车改装、报废机动车回收稳定增长,共享出行、充电设施快速发展。初步估算,上述几项合计实现交易额超1万亿元,有力拉动了汽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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