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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房屋结构鉴定,房屋可靠性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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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十七条和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以下九种情形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无论是《鉴定报告》是由单方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做出,还是人民法院依法委托的鉴定机构做出,申请重新鉴定均应当由充分的理由并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鉴定报告可能存在错误。这是启动重新鉴定实质要件。所以在申请重新鉴定之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但是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确定鉴定范围应当参照施工图、竣工图、竣工验收记录、竣工结算资料等载明工程范围的书面资料。并以之与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实物相印照。如果实物与图或资料不一致,则说明工程可能发生了改变,这时应当确定造成改变的原因和责任人,以及这一改变对争议工程质量的影响。之后再确定鉴定范围。
鉴定委托与鉴定收费问题目前,法院一般采取委托鉴定函和签订委托协议书的方式,与鉴定机构建立委托合同关系。但是在缴纳鉴定费的问题上,因为法明文规定法院不得代收鉴定费,所以鉴定费一般由鉴定缴费义务人当事人直接缴纳给鉴定机构,这就造成了委托人与缴费人不同的矛盾,因此,法院与鉴定机构之间的关系应视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司法鉴定管理混乱目前在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方面尚无统一立法或管理制度。在诉讼中具有可执行性的依据仍然是《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实施办法》。2005年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6年《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司发通〔2016〕98号统一了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三个方面鉴定机构的登记和管理,及与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的具体衔接事宜;如因诉讼产生其他方面的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进行登记管理的,需由司法部与检协商确定。各个法院对鉴定的管理均有不同。依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一般应当在人民法院公布或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选择;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没有相适应的鉴定机构,可以在社会上选择;但在鉴定机构的选择上应当尊重当事人选择和人民法院相结合的原则。
房屋安全鉴定主要是负责组织房屋安全普查和房屋安全状况鉴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和日常管理、危险房屋备案与认定的事务性工作,具体指导房屋安全鉴定协会工作,负责历史建筑的安全状况鉴定、检查工作等,那么大家知道房屋危险性鉴定的一般规定及评定方法是什么吗?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定性鉴定
现场检查的顺序宜为先房屋外部,后房屋内部,破坏程度严重或濒危的房屋,若其破坏状态显而易见,可不再对房屋内部进行检查。
二、房屋外部检查的
1、房屋的结构体系及其高度、宽度和层数;
2、房屋的倾斜、变形;
3、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
4、房屋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
5、房屋附属物的设置情况及其损伤与破坏现状;
6、房屋局部坍塌情况及其相邻部分已外露的结构、构件损伤情况。
房屋安全鉴定
三、房屋内部检查
1、着重检查承重墙、柱、梁、楼板、屋盖及其连接构造;
2、检查非承重墙和容易倒塌的附属构件,检查时,应着重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结构的损坏。
四、房屋评定方法
A级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
2、墙体:承重墙体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无松动、脱闪现象。非承重墙体可有轻微裂缝;
3、梁、柱:梁、柱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梁、柱节点无破损,无裂缝;
4、楼、屋盖:楼、屋盖板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板与梁搭接处无松动和裂缝。
B级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
2、墙体:承重墙体基本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无松动、脱闪现象;
3、梁、柱:梁、柱有轻微裂缝;梁、柱节点无破损、无裂缝;
4、楼、屋盖:楼、屋盖有轻微裂缝,但无明显变形;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轻微裂缝;屋架无倾斜,屋架与柱连接处无明显位移;
5、次要构件:非承重墙体、出屋面楼梯间墙体等有轻微裂缝;抹灰层等饰面层可有裂缝或局部散落;个别构件处于危险状态。
C级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
2、墙体:承重的墙体多数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墙体明显开裂,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非承重墙体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
3、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
4、楼、屋盖:楼、屋盖显著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D级
1、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
2、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
3、梁、柱: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
4、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房屋危险性鉴定的一般规定及评定方法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看过之后会有所帮助,综上所述,现场检查的顺序宜为先房屋外部,后房屋内部,破坏程度严重或濒危的房屋,若其破坏状态显而易见,可不再对房屋内部进行检查。
一、判断屋顶类型及屋顶条件识别屋顶:对屋顶要有很直观的判断,就是识别屋顶类型,是平屋顶还是坡屋顶,或者是金属屋面,还有屋顶的构成,是混凝土、瓷砖、陶瓦或者是整材外露。判断屋顶建设条件1.利用面积:判断屋顶有多少可利用面积,因为可利用面积直接决定了光伏系统的装机容量。其次屋顶的朝向,屋顶好是朝南,因为我们在北半球,朝南的时候发电量是高的,接受太阳辐射理想。也可以向东或者向西稍微偏一点,一般在几度之内或者是10度左右,可以控制在发电量损失在1%以内也可以接受。
2.遮挡:遮挡对太阳能发电系统影响非常关键,遮挡包括建筑物的遮挡,还有建筑物周围有没有高大的树木对采光造成影响。
3.防水:判断屋顶的防水条件是看屋顶有没有非常良好的防水层,光如果建筑物没有很好的防水系统,生命周期之内可能会满足不了屋顶的使用功能。
4.版型、防腐是对屋面的基本要求:对金属屋面的类型能不能安装要首行判断,防腐是要注意金属屋面的防腐漆防腐效果。
5.承重,光伏系统要建在屋顶上,如果屋顶的承载能力满足不了光伏建设的话,这个项目就是不成立。光伏系统自身的安全和建筑安全,里面包括了防火、防雷和检修通道,要做到所有的接触点要有效的防护。防雷要和建筑防雷形成一体,检修通道是为了维修的时候安全,要预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