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工程监理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 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佳的综合效益。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
⑴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
⑵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不同层次的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
⑶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4)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 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 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化服务活动。 建设单位是委托监理的一方,建设单位拥有确定建设工 程的规模、标准和功能以及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 位等重大问题的决定权。
最近来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