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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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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产许可证
⽣产⼚房装修完毕、⽣产设备和检验设备购买、管理⼈员和技术⼈员已经确定并到位,公司⼀些设施也已经准备就绪,就可以⽣产试制产品,并将⽣产的试制产品拿到相关检测部门做发证检验,检验合格的报告报申请时会⽤到。
拿着准备好的申请书和质量管理制度到所在地市⾷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上交相关材料。
申请受理后审查部门会在3个⼯作⽇内组成核查组,负责对申请⼈进⾏现场核查。审核⽼师会根据现场实际⽣产环境及设备设施做出评分。
审核⽼师会根据现场实际核查得出总分,总得分率达到要求且⽆0分项则判定为通过;有0分项且总得分率未达到要求则判定为未通过。
1、当申请人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条件后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2、申请人申请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和工艺设备布局图、工艺流程图、设备设施清单、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审查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采取核查现场、查阅文件、核对材料等现场核查
4、对核查通过的准予发放许可证书,对未通过核查的需整改后等待再次核
生产许可证 联 系 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生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 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申报产品编辑 生产许可证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对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一次申报产品数量多的申请企业可附页,附页注明“申报产品基本情况附页”。
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程序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后处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第五条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第六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国家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统一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 第七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八条 县级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及其人员、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附:⾷品⽣产许可证证书样本
sc⾷品⽣产许可证办理条件,⾷品⽣产加⼯⼩作坊许可证怎么办理
⾷品⽣产加⼯⼩作坊许可证怎么办理?
对⾷品⽣产加⼯⼩作坊的监督管理,按照省、⾃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
⾷品⼩作坊⽣产经营者,在开业经营前应当取得⾷品⼩作坊登记证,应准备的材料⼤致如下:
主营行业:有机食品认证 |
公司主营:有机产品认证,欧盟有机认证,美国有机产品认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采购产品:山林土特产、药食同源食品 |
主营地区:北京、全国各地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04-07-16 |
员工人数:5 - 1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生产型 |
经营期限:2004-07-15 至 2051-12-31 |
最近年检时间:2021年 |
登记机关:门头沟分局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农作物种植;销售新鲜水果、新鲜蔬菜、未经加工的干果、机械设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102300 |
公司电话:010-61581001 |
公司传真:010-61581001 |
公司邮箱:395624287@qq.com |
公司网站:www.bjqwrz.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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