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太原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收费标准,幼儿园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材料 |
面向地区 |
全国 |
专项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的某一项目款项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由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清楚表达对财务报表的意见。注册会计师一旦在审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就表明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司法鉴定审计:各类企业或个人在诉讼中接受法院、检察院、或当事人的委托,对涉及诉讼的经济事项或其他事项的过程、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具有法律认可的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或因特殊利益、其他有关经济情况委托对其某方面进行的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提供给委托方。
现金流量表审计
审查内容包括∶
(1)检查现金流量表是否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的规定编制。
(2)检查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是否恰当。
(3)检查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中现金流入流出量的计算是否完整、准确。
(4)检查是否正确计算汇率变动对外币现金流量的影响。
(5)检查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对企业财务状况或未来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的重大投资活动、筹资活动是否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此外,对于存在子公司的企业而言,还需根据要求对合并报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民办学校审计报告、养老院审计报告、医院审计报告、培训学校审计报告、非赢利机构评估报告、商会协会审计报告、银行围标审计报告、招投标审计报告。
审计类别及需要审计资料
A类
1、会计报表及附注;
2、全部账目;
3、会计凭证;
4、电子版科目余额表-1级至末级的期初、期末和累计发生额;
5、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
6、房屋、车辆产权证明;
7、长短期投资,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被投资单位会计报表;
8、长短期借款合同 ;
9、固定资产折旧表;
10、存货盘点表;
11、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
12、发票使用情况汇总表;
13、往来明细;
B、审计备查资料类:
1、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4、公司章程、协议;
5、设立、变更验资报告;
6、以前年度审计报告;
7、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8、股东会、董事会重大决议等文件;
财务审计需要提供以下审计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3、财务资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总账、明细账、凭证资料等等)
4、银行对账单及流水。
5、年度和季度纳税申报表。
6、专项支出费用发票及合同和项目介绍。
7、其他需要的审计资料。
【服务流程】
1、了解被审单位的需求,签订合同;
2、提供被审单位的财务资料;
3、提供被审单位的执照和章程;
4、上门审计,核查被审单位的财务资料;
5、客户验收付款。
【业务范围】
财务审计、企业招投标审计、非盈利机构年度财务审计、教育培训和民办幼儿园年度财务审计、医院和事业单位年度年检财务审计、公司成立验资审计报告、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旅游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