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知识产权,商标版权,项目申报,荣誉资质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风格 |
其它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 |
青岛市专精特新小技改领取20%补贴,城阳区40%补贴!
田振:
(一)申报项目所购置的设备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含软件投入),不
含二手设备;
(二)单台设备单价在 1 万元及以上(不含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设备投资总
额达到 100 万元及以上(不含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三)设备发票开具时间原则是前 n-1 年度 7 月 1 日至 n-2 年度 12 月 31 日。
分期付款购置设备等特殊情况,设备发票日期可延后至项目申报当年的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