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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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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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调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是以当前服务的企业为中心,既要调查企业内部的各种情况,又要调查企业所处的行业、地域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经济发展情况。萨维尼说法律的生命来自于经验,这句话是没有错的。但是也应当看到,具体的法律是从广泛的社会经验之中抽象出来的理论。滴滴等网约车平台的发展过程对这个认知做了很好的诠释。从开始被当作破坏客运秩序的行为,到经济创新的,再到国家出台行政规定予以规范管理的新兴行业,网约车的发展经历了感性认知-经验积累-经验总结-抽象规则体系建立的整个过程。理论要结合实际,通过实践检验理论的正确性,在通过被检验的理论进一步指导实践的具体过程,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认知论,也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因此,对具体的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首要的工作就是调查。而且这样的调查是主动的,是积极的,是全面的,是客观的。故而当前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中,一切主动式的、诊所式的、以及其他宣称以某种方式主动服务的,都不应当作为法律顾问服务的特色。这本来就是法律顾问服务应有的基本要求。只是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中普遍没有做到这样的要求,从而使之体现更为特别而已。
有一些的调查可以提前准备。比如某一行业、某一地域、某一国家、某一领域的经济运行规律、当下政策指引、市场发展的历史和规律等内容,是可以在服务具体企业之前进行预先研究。这样的预先研究,对于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效率是有的帮助的。另一些的调查则非得等到明确了服务的具体企业之后才能够开展的,比如该企业的工资水平、人员结构、业务方向等与企业息息相关的内容。对于各个部分的调查都完成了之后,还应当对调查所得的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整理工作,总结出经验结论,梳理出企业当前以及未来可能所处的位置和立场,制定出当前与未来一段时间内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总体方向和工作方案。在这个基础上,为企业提供各项所需的管理建议和经营建议才是贴合企业当前实际情况的。
其次,管理建议和经营建议立足于企业当前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采用企业当前已经拥有的各项资源和能力来解决当前的问题。在没有确实的必要性的情况下,不要为了提出“高大上”的建议,而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与人员负担。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当一个小吃摊主问怎样才能够更多的挣钱?法律顾问答:筹集十来个亿,开分店。这种建议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吗?不能,这只是空了吹。所以,法律顾问给出的建议应当是立足于企业当下的客观实际情况的,且解决方案应当是尽可能不改变企业现有运行,尽可能不额外增加成本与人员负担的。在这个基础上,再追究解决方案的有效性和性。努力使两方面实现大化的平衡,才是好的法律顾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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