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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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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吧经营许可证、icp 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的申请,填写《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章程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及资格证(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的复印件;验资报告及资金信用证明;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申请人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同意设立的核准文件后,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申请核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并提交材料。申请人在取得公安机关《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后,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终审核,填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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