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手机支架质检报告 |
面向地区 |
全国 |
行业类型 |
其它 |
工业品 |
其它 |
原材料 |
其它 |
手机支架质检报告标准更新
一、资质材料要求: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非强制3C认证类目提供四年以内的CMA或CNAS质检报告;
3C认证范围:请根据认监委2014年第26号公告《认监委关于更新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汇总名录及业务范围的公告》
(二)进口产品仍需经过3C认证;
(三)品牌关联的每个三级类目,至少提交一份由第三方质检机构艾达检测机构质检报告找易工(CMA或CNAS认证质检机构)出具近四年内送检的质检报告(到期日选择收样日期加四年后的日期,例如:收样日期为2017年4月16日,到期日选择2021年4月16日),若质检报告为非品牌持有方出具的,需出具品牌方和代生产方的代工证明或代生产协议;
最近来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