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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裕华区承接消字号办理代理,消毒剂卫生许可证办理

更新时间:2024-06-16 04:00:56 编号:cf2ie4lpc5e7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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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生物制品生产单位承担的刑事责任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承担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本条中,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可能构成的犯罪就是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供应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生活饮用水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甲类传染病的管理秩序。第二,在客观方面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行为要件,即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二是结果要件,即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属于刑法上的实害犯,而“引起甲类传染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属于刑法上的危险犯。第三,犯罪主体包括供水单位及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第四,犯罪主体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尽管行为人对违反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可能是故意的,但行为人对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严重传播危险的后果的心理状态是过失。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判处罚金,并对供水单位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造成众多人感染甲类传染病以及多人死亡等特别严重后果的。

学校该如何做好防控?
解答:我市目前在学校防控工作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1. 建立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学校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防控安全工作职责。2、定期召开防控工作会议,加强培训、演练与自查,推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3、结合实际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含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等)应急预案、封闭封控管理工作方案、师生病毒检测工作方案,并在开学前组织至少1次演练。4、人员排查到位,妥善安排人员返校时间和返校后的健康管理。建立三本人员台账。一是返校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地区旅居史人员台账;二是防控人员(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者、次密接者)台账;三是处于传染病急性期(活动期)人员台账。5、健全联防联控机制。落实防控工作组,校内校外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建立通讯录,责任人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与属地社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家长密切协作,强化联防联控。6、此外,在校门出入管理、各项大型活动举办、学校场所管理、交通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教职员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也需要下狠功夫,共同筑牢防疫关口。

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解答:(一)填写完整的《开平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体检介绍信》(盖企业/门店公章)。介绍信资料须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开平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体检介绍信》可从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下载或者到我体检中心领取。(二)企业(门店)(生产经营场所在开平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开平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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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资料

主营行业:技术咨询
公司主营:涉水产品卫生批件代办,消毒卫生许可证代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二类器械注册证
采购产品:检测设备、生产设备、检测试剂
主营地区:中国
企业类型:个体经营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
公司成立时间:2017-08-29
员工人数:5 - 10 人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经营模式:服务型
经营期限:2017-08-29 至 2047-08-28
最近年检时间:2024年
登记机关:新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客户群:中小微企业
年营业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年出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年进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经营范围:环境、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日化用品、饲料的质量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融、证券、教育、期货、投资除外),会议服务,食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预包装食品、实验室设备、玻璃器皿、化学试剂(危险品除外)、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妆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提供OEM:
质量控制:内部
公司邮编:050000
公司电话:0311-67661175
公司邮箱:11988454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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