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可行性水土保持方案,定西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欢迎咨询,水土保持方案公司电话 |
面向地区 |
全国 |
类型 |
工程咨询 |
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 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 持方案补充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 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及时定量掌握水土流失及防治状况,科学评价防治 成效,按照有关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情况。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建设单位或者运行管理单位 应当依法防治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水土 保持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强 对生产建设单位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评审、监测、监理、施工、验收等单位的信用
监管;相关单位及其人员未按照规定开展工作或者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编造篡改 数据的,依法纳入信用记录。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 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 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 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 主管部门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跨地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利部审批。
(一)涉及*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预防区或者治理区的;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增加 30%以上的;
(三)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 30%以上的;
(四)线型工程山区、丘陵区部分横向位移超过 300 米的长度累计达到该部分线路长度的 20%
以上的。
(五)施工道路或者伴行道路等长度增加 20%以上的;
(六)桥梁改路堤或者隧道改路堑累计长度 20 公里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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