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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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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申报材料核算审查认定环节: 1、组织审查与认定: 1)认定机构接到企业申报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组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相关的,并将电子类材料(隐去企业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分发送给选定人员; 2)认定机构接到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和建议,并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 以上工作应在接到企业申报材料后60个工作日之内实现; 2、公示及授予证书: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 公示情况属实的,填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审批备案汇总表,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授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盖上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总的来说,高企申报的整体流程从准备环节开始到公示通过需要少约9-10个月;核算申报材料后等待的时间为75个工作日左右。
高新技书企业认定对知识产权要求: (一)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即使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专利也要办理专利转让手续; (二)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三)按Ⅰ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时,不限使用次数;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时,使用一次; (四)在申请及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其他权属人明确申明放弃使用; (五)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六)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 (七)无证书的专利须拥有授权通知书,且有缴费单据; (八)非的专利,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办理转让手续,经过专利备案,或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所有权转让; (九)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与知识产权相关联; (十)企业更名的应提供工商更名,以判断知识产权归属。
认定好处: 1、凡经认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详见08年1月起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二十八条),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减免240万); 2、经认定的可凭批准文件和《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3、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地提升企业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4、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的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影响力仅次于中国产品、产品。
研发人员的统计1.1统计的难点a.部分申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管理层,在对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管理的同时,往往也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如何将其薪酬计入研究开发活动没有明确规定。b.有些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涉及多个部门,甚至多个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人员人工的归集和分配也比较困难。c.有不少申报企业为了达到增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目的,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中未列示的管理人员(包括)、生产人员的薪酬计入研究开发人员人工。 1.2应对措施a.检查应付工资、管理费用明细账,全年各月份工资表,全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劳动合同、教育背景(必要时通过检查明,以确定研发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背景)、工作经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资料,结合研究开发部门人员名单,确定研发人员的工用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 b.对受雇的研发人员,需取得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证据。 c.对企业存在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按实际参与的项目进行归集。若研发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应按统计的工作量进行分摊。如申报企业因不能准确地对工作量进行统计而常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分摊,应检查其分摊的合理性。
认定申请条件: 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间(全年分三批,时间节点请注意) (1)批申报时间安排:①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②地市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2)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①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②地市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3)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①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②地市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
中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怎样确定? 企业管理与核算的一些问题如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问题: 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这个“定义”包括“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定性是定量的前提,定量是定性的延伸。评审工作是定性,专项审计工作是定量。在认定实际工作中,专项审计工作摆在评审之前,形成工作顺序的倒置。高新企业认定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需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由于注册审计师知识方面的原因,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认定造成困难,其一是企业现有的产品(PS)是否符合《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服务);其二是企业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RD) 是否属于转换产品(PS)的核心技术。定性问题影响审计定量的判断,也是注册会计师与企业及代理申报人意见分岐的原因。 例如:一家企业拥有权是一种催化物,其作用是将杀虫药剂的原化学溶液改变为水解溶液的新技术,但符合《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哪一项目,我们则与企业及代理申报人意见不同。 一家企业产品其系列产品为“一般降解泡沫餐具”,我们认为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中明确除外的产品,而企业和代理机构则说其符合《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 二、企业管理与核算上的原因,带来定量上的困难。 例如:一家纺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转化产品(PS)是耐高温、能的雨衣布、窗廉布等布料,而销售及出库单上,统一写“布”,也没有写明产品编号、规格。审计难以判别其是否属于高新技术转化产品。 企业及代理申报人编制的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账(台账),在财务账上找不到依据,或大部分找不到依据,是因为企业或代理记账的原来就没有产品销售收入明细分类,而是申报临时统计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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