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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施工单位提交的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未能结合实际情况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与科学性进行深入论证,导致施工方案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但与实际施工情况和设计要求不符,存在科学性不足或无法施工等情况。若监理单位未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而直接批准施工,则会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产生严重影响。
系统完整的质量安全控制管理体系,是工程监理开展高支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因此,监理单位要注重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以此提高控制管理效果。在“宝龙城项目”高支模工程中,监理单位通过以下措施构建和完善管理体系。4.2.1完善审查制度。具体包括:(1)施工方案审查制度,明确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方法,如:从方案制定程序性和方案内容两个方面开展审查。一方面审查方案内容的全面性,施工方案内容涵盖工程概况、材料选用及搭设形式、设计计算、构造措施、搭设与拆除、检查与验收、质量安全管理措施、风险辨识与应急预案、施工图纸等九方面基本内容;
施工人员作为建筑施工的参与主体,是否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直接影响建筑施工的顺畅性。而当些工程施工期间,存在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象,施工期间纪律性较差,甚至不按工艺标准施工,增大了现场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因人员素质不高,使部分施工环节和工序无法达到技术标准,频繁出现质量问题,给施工人员带来安全隐患。
大多数建筑工程施工处于室外露天环境,并且施工对象具有规模大、不能移动等特点,因此,现场环境会对工程施工安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具体施工期间,异常的天气情况、气候温度、自然灾害等都会增加现场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特别是对于大面积、高层建筑工程而言,如果施工期间遇到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情况,将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没有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素质考核和同类业绩比选,导致劳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薄弱。甚至在劳务分包后再分包,管理机制形同虚设,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大化,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权责不清、管理混乱,增加了现场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为此,该工程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控制施工单位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对劳务队伍素质考核和业绩考察提供必要的指导性意见,以实现施工人员的主观安全意识为要素,使施工人员主观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从而避免人为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1)安全思想教育。即帮助监理人员树立爱护他人、关心他人的思想,做到在现场监管期间充分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2)安全知识教育。定期开展施工流程、施工注意事项、岗位安全要点等方面的培训。(3)定期开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培训。(4)安全法制教育。监理人员要全面掌握相关安全责任制度、生产法规等,做到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5)施工过程中,可通过安全专题会议、日常班前安全交底、事故案例剖析、应急演练等方式,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避免施工期间因人为因素而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