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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
(二)验收程序
1、主要程序
1)供货
全部完成了计划规定的项目目标和任务;
产品验收要在全部产品经过逐一验收后进行总体验收;
项目验收申请表
2)实施
相关部门确定项目验收的时间及方式,并确定验收小组组成;
由采购人验收工作;
按验收内容和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工作;
项目负责人或有关人员介绍项目具体执行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采购人对验收产品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问;
验收小组形成统一的验收意见。
3)结果确认和处理
由甲方审核验收小组的验收结论建议,并加以确认;
对通过验收的项目,由我方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进行备案。
二、验收结果
1、结果分类
通过验收
需要复议
不通过验收
2、基本标准
通过验收的标准:按照计划目标、任务按期保持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
不通过验收的标准:
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
所提供的验收文件材料不或不真实的;
项目的内容、目标、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甲方认可的;
实施过程中曾出现重大问题,但未作出解决和说明,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超过原定计划进度,但未做出说明的;
(四)验收注意事项
一、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
1、查验有无雨淋、腐蚀、污染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现象,外包装出现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情况的产品,如有应该进行产品更换;
2、易燃、易碎产品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相关记录。
3、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
二、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产品采购记录
1、是否携带随货同行单(票)或无采购记录;
2、随货同行单(票)中记载的产品是否含有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等内容
3、随货同行单(票)或到货产品与采购记录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的,由采购部门负责与供货单位核实和处理。
三、按照逐批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配合采购人进行产品的抽样检测,提供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
四、验收细节
1、配合采购人对产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进行检查、核对,每件有合格证;
2、配合采购人检查包装:小包装的标签、说明书、通用名称、规格、有效期、产地、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等内容;特殊产品的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均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3、验收结束后,应当将检查后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并在抽样的整件包装上标明抽验标志;
五、验收过程
1.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对货物有异议,客户有权当场拒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我方负责按照客户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客户有权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客户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供采购人检验。
3.客户有权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客户有权退货。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产品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由客户支付,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我方承担。
4.到货验收合格后,我方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客户,由我方送货人员与客户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客户拒收或退货的,我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客户造成的损失。
5.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并由双方共同盖章后方可生效。
6.货物如需安装的,由我方负责在货物交付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我方申请客户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客户收货负责人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我方负责在日内进行修复并重新提交验收,如验收仍不合格的,客户有权退货。
7.货物检验过程中,因我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由我方承担。给客户造成损失的,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
8.本合同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客户且由客户确认验收合格时转移。否则我方仍应承担货物在交付客户且由客户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客户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