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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扫运输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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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办理垃圾清扫运输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网上可查(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办理申报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
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款、第三款规定,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
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未建立收运、处置台帐或者未申报收运、处置情况的,责令限
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款规定,未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可以按照每吨
(不满1吨的,以1吨计)500元处以罚款,但高不超过3万元。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将餐厨
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或者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非经营性活动中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绿化市容部门或者城管执法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处理)
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有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人民共和国行
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优惠办理垃圾清扫运输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网上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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