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水土保持验收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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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中的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在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中,建设单位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当如实记载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还应记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
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公开的信息,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