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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税 综合所得税计算方法
互联网时代的深度发展下,技术只是基础,而能提供个性化服务的个人,成为新贵。新时代一个核心的变化就是媒体的去中心化,人人都是自媒体。共享经济,网红经济的出现,为自由职业者提供了更宽广的舞台。能提供知识、技能、服务的个人,就可以立生存和发展。 对于自由职业者,不但要自己缴纳全额社保,还要缴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纳税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年度汇算清缴时: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为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并入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来进行3%~45%的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薪所得的区别在于,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而是按次领取。 灵活用工已成为主流的用工趋势之一,随着经济及社会的发展,愈多的群体将接受开放的招聘与用工方式,灵活用工可以实现人力的共享,自然也可为企业节省人力成本。 本质上就是改变用工属性,将原来的与自由职业者直接结算服务费的模式,转变为与薪行家结算项目总包服务费,由薪行家与自由职业者结算个人报酬,相关纳税义务由薪行家为企业代征代缴,做到合规降低成本。 薪行家(烦薪事,找薪行家) 为O2O、兼职服务、个人代理、社交电商、物流仓储、设计众包等存在灵活用工模式的企业提供: 佣金代发,个税代缴的解决方案,可提供6%发票用于进项抵扣,为个人提供税后收入,有效降低企业税负,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