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代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面向地区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行政审批大厅局窗口、建设项目“三同时”材料、审查意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取证材料、现场勘查、审理、审批、发证
危险化学品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人书面向县局申请;
2、审查:申请受理的,县局对申请材料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
3、审批:县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决定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危险化学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化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范围是可以变更的,变更时需要向发布地的有关部门进行申请。然后就可以操作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