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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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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引导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若干措施》从推动完善企业研发体系、鼓励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大科技资源集聚共享皆有考量。比如,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企业科技创新战略;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内部研发平台、技术中心等,参与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企业国家实验室等;研究出台新时期强化产学研一体化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设研发基金、共建实验室、研发众包等方式,共享创新资源、开展协同创新;支持国家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人才型等特色载体,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和开展化分工协作……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有什么好处?
1. 税收减免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南京市宁委发〔2020〕1号文,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应税所得率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低限执行,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2.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高企后备军
评价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国家及省创业大赛等工作协同。
4.创新券支持
省创新券按照高不超过实际服务金额25%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5.地方奖补支持
根据企业研发费用情况,给予研发资助(以各地政策为准);对入库企业给予奖励(以各地政策为准)
6.品牌影响力提升
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有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利于企业人才招募、项目招投标。
7.项目申报支持
支持申报相关专项资金,如“科技助力经济2020”专项项目等。
8.科技金融服务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苏科贷、苏微贷、地方科技贷(如锡科贷、常科贷等)、型人才贷款等金融产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授信;地方出台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开展研发、生产活动而发生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政策(以各地政策为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区别
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经过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的认定。企业可对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自主评价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自愿在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经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确认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信息库并在服务平台公告,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为入库企业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
初创科技型企业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认定。企业判断自己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优惠政策。主管税务机关对被投资企业是否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有异议的,可以转请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对纳税人提供虚假资料,违规享受税收政策的,应按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处理,并将其列入失信纳税人名单,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