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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供应采购类标书,采购类标书范本制作,达州采购类标书,潼南采购类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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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家) 进行谈判,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
公开招标是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招标文件的内容应符合国内法律法规、国际惯例、行业规范等。这就要求采购从业人员不仅要具有的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还要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如合同条款不得和《合同法》相抵触。如有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有本省的某行业领域资格证书,限制外地供应商竞争的规定,就与我国法律相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