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固定资产处置评估,机械设备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北京正鼎辉资产评估公司成立于2019年,为各大企业提供整体评估、企业改制、组建拟上市股份公司并公开发行股票、股权转让、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中外合资合作、财务报告、抵押贷款、工商及税务、法律诉讼、破产清算等目的的中国及境外企业整体资产评估。
资产转让、收购、出让、抵押、拍卖、租赁、诉讼、清偿等目的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债权、商标、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客户关系、合同、金融工具及金融衍生工具等单项资产的价值评估。
国产设备的重置全价以同类型设备的现行市价为基础,再加上有关的合理费用(例如: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等);对无法询价及查阅到价格的设备,用类似设备的现行市价加以确定。需方直接通过正常渠道进口的国外设备直接询价或按外汇购置价根据估值基准日的外币对人民币的汇率折合,并加计关税、增值税、外贸手续费、商检费、监管费及银行手续费、运杂安调费等等,另还需考虑国际物价上涨幅度。
成新率反映估值对象的现行价值与其全新状态重置全价的比率。成新率用年限法、分部件打分法或是两者的结合予以确定。在成新率的分析计算过程中,充分注意设备的设计、制造、实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情况,充分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物理寿命、经济寿命、现有性能、运行状态和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车辆则考虑公里数,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进行估值。
为无形资产经营活动提供条件当前,无形资产交易越来越广泛,促成无形资产交易成功的不仅仅是其技术水平和应用后创造的经济效益,公正的交易价格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无形资产的交易不像有形资产那样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作为中介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依据无形资产的综合因素,合理公正地作出评估,为无形资产经营交易提供价格依据。无形资产的价格如果能够很好地与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适应,就会促进无形资产经营的进行,这样就可以促进知识产品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无形资产运用效果。但在无形资产的单位价值及评估范围方面,中国与国际上的差距很大,一些有甚至几历史的海内外企业其商标和商号至今没有评出真实的价值,直接影响了这些企业经营活动和竞争能力。
无形资产的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程序进行评定估算。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评估方法和估价标准,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评估程序无形资产评估的程序应当对无形资产权属的区分建立在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和个人归属的基础上,无形资产评估可依据下列程序进行:
委托人与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签订无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委托人如实提供评估所需的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目录及说明、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权属证明、技术开发程序的说明及其它情况等;
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标的进行调查核实、评定估算、写出评估报告。
评估方法按照国际惯例,资产评估依其成本和获利能力作为计价标准。国际上较为通行的评估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等,其中对占有单位的无形资产,区别下列情况评定重估价格:
外购无形资产,根据购入成本及该项无形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
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无形资产,根据形成时的实际成本及该项无形资产具有的获得能力;
自创或者自身拥有的未单计算成本的无形资产,根据该项无形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委托评估的无形资产,应当根据不同的对象和目的,按照规定,考虑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各种因素,运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选择科学的评估参数,立、公正、合理地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
增量收益法。增量收益法实际是基于对未来增量收益的预期而确定知识产权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该增量收益来自对被评估知识产权资产所在的企业和另一个不具有该项知识产权资产的企业的财务业绩进行对比,即预测由于使用该项知识产权资产而使企业得到的利润或现金流量,与一个没有使用该项知识产权资产的企业所得到的利润或现金流量对比,将二者的差异作为被评估知识产权资产所创造的增量收益。随后,再采用适当的折现率,将预测的每期的增量利润或现金流量转换成现值,或者运用一个资本化倍数,将恒定的增量利润或现金流量进行资本化,以得到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增量收益法也被称为溢价利润法。增量收益法主要用于评估两种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一种是使用知识产权资产可以产生额外的利润或现金流量,即增加收入,另一种是使用知识产权资产可以带来成本的节省,即节省成本。
③超额收益法。超额收益法是用归属于目标知识产权资产所创造的收益的折现值来确定该项知识产权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具体是先测算知识产权资产与其他相关贡献资产共同创造的整体收益,在整体收益中扣除其他相关贡献资产的相应贡献,将剩余收益确定为超额收益,并作为目标知识产权资产所创造的收益,再将上述收益采用适当的折现率转换成现值,或者运用一个资本化倍数,将恒定的超额收益进行资本化,以获得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这里其他相关贡献资产一般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和组合劳动力成本等。
企业重组、兼并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转让、合并的情况,如企业兼并、购买、出售、重组联营、股份经营、合资合作经营、担保等,以上行为都涉及到企业价值的评估问题,以便确定合资或转卖的价格。从税务处理的角度讲,为了促进企业壮大,同时保障国家税收,针对企业重组业务,法律规定,重组各方选择并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均需在申报纳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评估报告。
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第四条,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除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所称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情形外,重组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合并、分立中重组一方涉及注销的,应在尚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前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