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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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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受理
生态环境局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进行分类处理:
a) 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即时受理;
b)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直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c) 材料不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如可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当日向申请人发送《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经补正后达到要求的,予以受
理;补正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d)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
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建立了“分级管理、交叉监督、逐级审核、资质退出”4项监管运行机制和“现场检查、视频检查、定期监测、危废管理、整改报告和信息公开”6项管理制度。省、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别按照季度、月、半月要求开展至少1次现场检查,各级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三级联动,形成合力。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的109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被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废电视机、废电冰箱、废洗衣机、废房间空调器、废微型计算机合计年处理能力约为1.6亿台。但实际上其中仅有94家处理企业实际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共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8417.1万台(套),同比增长3.9%。
其中由上市公司、集团公司、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建立的处理企业共计60家,占处理企业总数的55%,年处理能力占全国总处理能力的69.6%。
主营行业:管理咨询 |
公司主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主营地区:全国范围 |
企业类型: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时间:2020-03-15 |
经营模式:政府或其他机构 |
公司邮编:518000 |
————— 认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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