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绿色产品认证,绿色涂料认证咨询,粉末涂料,水性涂料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风格 |
韩版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 |
绿色产品认证-涂料
申请受理的条件:
1)书面申请书;
2)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
3)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委托关系证明(如授权委托书等。当委托方为经销商、进口商时,还应提交经销商与制造商、进口商与制造商签订的合同证明);
0EM/0DM 的知识产权关系(适用时);4)
5)产品工艺流程图;
6)生产厂组织机构图;
7)生产许可证(适用时);
8)生产厂采用国家鼓励的技术工艺,不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材料,不超范围选用限制使用的材料的声明;9) 生产厂按 GB/T 19001、GB/T 24001 和 GB/T 45001 分别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10)生产厂关于危险废物贮存符合 GB18597 相关规定的声明、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危险废物处置方的经营许可证明(适用时);11)产品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且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由具备 CMA 资质的检
测机构出具);注:若相关标准中有等级区分,应达到高等级要求12)产品中有害物质符合特定领域健康和环保标准要求的有效的检验报告(适用时,由具备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